一、 参赛选手应遵守大赛组委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共同营造良好决赛环境;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和选手安全,选手在决赛和封闭训练期间,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二、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所参赛的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时间原则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侵害他人权益;原创作品必须向组委会提供词曲复印件;参赛选手与其他经纪机构或公司签订合约须凭公司出示证明函参赛; 三、活动主办方有权自主决定参赛选手是否通过比赛选拔或被淘汰而无需(也无义务)做出任何解释;选手不得擅自质问评委,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大赛组委会请求仲裁; 四、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及参赛过程中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和披露;参赛选手授权活动主办方在选手参赛过程中免费使用参赛选手自身拥有的作品; 五、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并遵从主办方安排的所有活动,如全封闭式培训、演练、竞赛、推广及拍摄等;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活动录制期间必须只接受由主办方安排的传媒采访,并必须对活动录制过程及其他与活动相关的内容严格保密; 七、在活动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进行比赛,否则主办方有权将该选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之于众;活动主办方对参赛选手的相关信息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披露,均不构成对参赛选手隐私权的侵犯;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所提供的作品或所展示的才艺而引起的任何权属纠纷,均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活动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活动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为宣传、推广活动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者的姓名、肖像、形象、声音、照片和动画,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和服务; 十、参赛选手一旦签署《参赛须知》,并经主办方通知后自愿参加比赛的,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参赛选手将承担因其自行退出而给主办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参赛选手在封闭训练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休息区域大声喧哗;应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十二、参赛选手应团结友爱,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参加有违反治安条例的活动,如赌博、迷信等活动;须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对于蓄意破坏公物者,将勒令其照价赔偿,并给予适当处罚。 十三、本次活动的全部解释权归属于活动主办方。参赛选手违反本《参赛须知》中的任何一项条款,主办方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本人参赛资格;
中国网络音乐盛典四川赛区组委会 2007年9月18日
编辑: 刘晓月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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